恢复(restitutum est):[G注]这和前面的laborantibus[忙乱中的]形成对比。[译按]参见I.52.7。
大约5罗马里(milia passum ... circiter quinquaginta):[H注]这场战役发生在Ostheim与Gemar之间,在Fecht河左岸,此处距离莱茵河至少也有12~15英里,因此quinque[五]一定是错的。一些权威认为凯撒误将Ill河当作了莱茵河。这场战役的时间大约是9月14日。[G注]莱茵河上离此最近的点在巴塞尔(Bâle)南边,某个被认为距战场5英里多的地方。但是日耳曼人可能顺着Ill河河谷逃窜,在Rheinau附近到达莱茵河,距离战场有50英里。[TH注]钞本上作quinque或V,但是普鲁塔克(《凯撒传》19)写的是σταδίους τετρακοσίους[400 στάδια,合50罗马里],并且欧若西乌斯(《历史》VI.7.10)与厄乌特若皮乌斯(《罗马简史》VI.17)写的是quinquaginta milia passuum[50罗马里]。我们或许可以推测,早于我们现有的全部钞本几个世纪的钞本上可能作L,因为战场与莱茵河之间的距离当然远远大于5罗马里。虽然我采用L的文句,但是我仍有疑虑。这是因为,我们很难想象,日耳曼人在一场激战过后能以同样的狂热状态再奔跑50罗马里(即便是从滑铁卢到沙勒罗瓦[Charleroi]的大溃败也没有超过25英里),更何况还有一些人游过了莱茵河。另外,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跑50罗马里,因为最近的距离不过12至15罗马里。我曾提出,凯撒写的可能是XV,而Meusel认为可以接受这种修改。另有学者提出,Ill河被视作莱茵河的支流,但这似乎不太可能,因为当凯撒在I.54.1写下Rhenus时,他当然指的是莱茵河的干流。我们是否可以这样假设:一部分日耳曼人沿最近的路渡过了Ill河,而另一些逃过追杀的人则逃往Strasburg?倘若日耳曼人都跑了50罗马里,那么逃亡者和追捕者一定都在夜间有过休整,但凯撒未曾提及。[译按]据Hering校勘记,α组钞本上作quinque,β组钞本上作V,Hering据欧若西乌斯说改作quinquaginta。
[TH注]我们发现(比照I.51.2),在战斗之前,日耳曼人把马车围成半圆形封住了后却之路——“以不留下任何逃跑的希望”,然而他们现在逃跑了。伏若恩提努斯(《将略》II.3.6)解释说,这两者明显是不一致的,但是我们无法根据权威断定之。他说:“凯撒命令放走那些在绝望中勇敢作战的被包围的日耳曼人,而攻击逃亡的日耳曼人。”(Caesar Germanos inclusos, ex desperatione fortius pugnantes, emitti iussit fugientesque aggressus est.)[译按]参见I.51.2中关于“并且把他们所有的阵列围着四轮马车和辎重车排布”的笺注,此处TH注恐不确。
觅得了(reppererunt):[CA本]repererunt。[CA注]通行本作petierunt[寻求;取得],似乎来自reperierunt[找到;发现]——这是某个钞本中错误的文句。Heinsius推测是pepererunt[获得],本特利赞成之。但是最好的钞本作repererunt[发现;得到]。[译按]老Nikolaas Heinsius(1620—1681),丹麦学者、诗人。
[CA注]他不久后死于日耳曼地区——或是因为受伤,或是因为战败产生的愤怨。比照magno esse Germanis dolori Ariovisti mortem[阿瑞欧维斯图斯的死亡对日耳曼人来说是极让人愤怨的事情](V.29)。普鲁塔克说,在这场战役中被杀死的人总计有8万人。
其余所有人(reliquos omnes):[G注]据说有80000人。
两个妻子(duae…uxores):[G注]塔西佗说(《日尔曼尼亚志》第18章),在日耳曼人中,只有首领可以有多个妻子,这是为了荣誉和联姻。
娶(duxerat):[译按]参见本节关于“那个……送来的”的笺注。
那个阿瑞欧维斯图斯娶到高卢的姊妹,她是由兄弟送来的(quam in Gallia duxerat a fratre missam):[E译]and sent by him to be married to Ariovistus in Gaul。[CA注]译duxerat作he had married。[G注]这里的duxerat和前面那个意思不同。[译按]G注中“前面”的duxerat意为“娶”。CA注与G注的说法相左,E译与CA注的说法相似。中译从CA注。
两个人都在那逃亡中死去(utraque in ea fuga periit):[CA注]通行本作utraque in ea fuga periit,但是诸钞本上并非如此。[译按]据Hering校勘记,α组钞本上作utraeque in ea fuga perierunt。
阿瑞欧维斯图斯有两个女儿(duae filiae):[C注]这些词不受动词支配,是少见而考究的结构。这是独立主格(nominative absolute),后面两个altera指分别的部分。[CM注]这个结构被古希腊语法学家称作σχῆμα καθ’ ὅλον καὶ μέρος[关于整体与部分的特写],通常的主格被直接分为两部分,比如οὗτοι μὲν ἄλλος ἄλλο λέγει[他们中的一个对另一个说]。
[CM注]在凯撒的军法中,并没有饶恕妇女与孩童这一条。比照VII.28,特别注意IV.14末尾。
被三重锁链(trinis catenis):[Y注]用trini[每三个]表示triplex[三重的]的意思并不太常见。[TH注]这里必须使用分配数词,因为凯撒只用catenae这一复数形式。
恰巧遇见了(incidit):[M译]fell into the hands。[译按]从任译。
客人(hospitem):[译按]参见I.31.7,I.47.4以及相关笺注。
丝毫(quicquam):[GS注]in any way / at all。[M译]aught。
这件关乎他的事曾3次于他在场时被用签占问(se praesente de se ter sortibus consultum。[任译]敌人曾经当着他的面,占卜过三次。[M译]in his own presence, the lots had been thrice consulted respecting him。
[CA注]塔西佗在《日尔曼尼亚志》第10章中描述了日耳曼人用签来占问的方式:
先从核桃树上折下一条树枝,将树枝折成许多签,上面各标以不同的符号,然后胡乱地散布在一块白布上。如果所问的是公事,则由祭司主持;如果所问的是私事,则由一家之父主持。主持者先向诸神祈祷,然后两眼朝天,将签抽出,这样连抽三次,再按照签上预先标好的符号求得占解:如所得的象为“不从”,则当日不得再就该事往下追卜;如所得的象为“从”,则还需要用卜的方法来问事。
[G注]日耳曼人常常用签占问3次(塔西佗《日尔曼尼亚志》第10章)。这到今天就演变为了各式各样的游戏;consultum是无人称结构——省略了esse。
[M注]或许,对日耳曼人和其他古老的民族而言,3是一个神圣而神秘的数字。
[译按]E译与M译大同小异,故略之。任译和M译均为意译。拉丁原文中sortibus[签语;签;阄]为阴性名词的复数夺格形式,显然不是主语,故M译恐不确切。根据G注,完成时被动态分词consultum[占问;询问]为中性单数宾格形式(该句为间接陈述句的从句,故为宾格),其与被省略的系词的不定式形式esse构成完成时被动态consultum esse,由此,夺格形式的sortibus自然就是工具夺格,意为“用签”。
又,CA注中原作“(Germ. 8)”,恐作10为确,引文取自:《阿古利可拉传 日耳曼尼亚志》,前揭,60.
用火烧死(igni…necaretur):[任译](无与之对应的字词)。[M译]by fire。[译按]Klotz校勘本中亦有igni,故任译恐失。名词igni是ignis[火焰”,第三变格法i词干阳性名词]的单数夺格,在此是工具夺格状语,当译作“用火”。单词ignis虽为第三变格法i词干阳性名词,但其单数夺格为igni,和与格同一形态。
[M注]卡斯西乌斯·迪欧在他的《罗马史》XXXVIII.48中叙述了凯撒和阿瑞欧维斯图斯之间的这场战争。
[G注]这场战役的位置不确定。关于凯撒进军的叙述似乎指向了距离贝尔福30~50英里的某处,而相应地,这地方被认为是靠近Cernay,或Gemar,沿着河谷20英里之外的地方。……
这场战役的重大意义在于,罗马军队可以说是第一次突破了高卢的地理束缚,进入莱茵河河谷并在蛮族自己的领地上击败了日耳曼游牧部落。阿瑞欧维斯图斯之役解决了延续几个世纪的高卢统治权问题——日耳曼人没有得到过高卢的统治权,直至西罗马帝国陷落。